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肆意挥霍财产怎么办?
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怎么算?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法院分割,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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