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书应当是由公司来出具的,是表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身份或者是股东权益的一份重要凭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其总资本是不分为股份的。公司在成立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刻制了公章后,应当向已经缴纳了出资的股东签发一份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实缴的,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