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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 陈杭)2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北京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跻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排名前三,并连续多年位居‘自然指数-科研城市’榜首。”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有必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验,引领、规范、保障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草案共八章86条,包括总则、战略规划与建设布局、创新主体和活动、创新人才、创新生态、国际开放合作、服务与保障、附则。
草案提出,北京将推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国际规则,开展科技领域制度创新。推动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三地技术市场融通合作。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其在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等方面发挥创新带动作用。
根据草案,北京将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战略科学家负责制,赋予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
在推进国际开放合作方面,草案提出,北京将坚持国际化视野,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实施外资研发激励计划,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科研机构在京首次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同时,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在京设立代表机构,支持建设国际科技组织总部集聚区,吸引国际科技组织总部落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