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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头条!争光股份: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6-07-12 17:05:19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片)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陆炜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的股东陆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224%)。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陆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           备注                    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陆炜       124,300     0.0927%        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授予的股份。本比例不超过 0.022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224%。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月内进行,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陆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人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陆炜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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